
上期《侵犯著作权|乐高积木案背后的管辖争议:权利人所在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的辨析》分享了一起乐高积木玩具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有关管辖的问题,不少人觉得有些帝都律师三板斧的意味,调侃之意溢于言表。
2023年,A国海关查扣一批假冒乐高积木玩具,经核查,该批玩具系中国籍张某通过亚马逊网站对外销售。
2024年,丹麦乐高博士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王某向上海X区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在广东、福建等地查获B、C、D玩具厂及相关责任人员,并查扣大量涉案玩具,本案案发。
公安机关将存储涉案玩具图片的光盘移送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进行同一性鉴定,同时将本案分数案处理,辩护人介入后代理C厂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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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类案件,尤其是侵犯著作权类案件,涉及的鉴定主要有两类:涉案物品和权利人物品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鉴定,和涉及非法经营数额、非法所得的司法会计鉴定。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同一性鉴定,即相似性鉴定,也就是俗称的是否构成侵权鉴定(其实该说法并不准确,是否构成侵权由司法机关判断,鉴定意见仅进行相似性比对)。
鉴定意见作为法定八大证据种类之一,因其强大的证明力和超高的采纳率,其在司法实务中的地位,远超其他证据,一骑绝尘。
传统实务中,如果口供被称为证据之王,那么鉴定意见可以称之为证据之神。
当然,无论是证据之王还是证据之神,其王位仍然可以被推翻,神话仍然可以被打破。
毕竟,证据未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对鉴定意见的审查,直接可以参考适用2021年3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
(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
(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
(七)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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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绍一下鉴定行业的变化,以及当前的乱象,尤其是涉及的知识产权鉴定。
根据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①法医类鉴定、②物证类鉴定、③声像资料鉴定、④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这4种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其中第④种,根据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的规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
上述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四大类”鉴定,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实行国家统一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而包括知识产权鉴定在内的其余司法鉴定,根据2017年12月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和2018年12月司法部《关于严格依法做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则该注销的注销,该整改的整改,该回归市场的回归市场。
于是,司法鉴定行业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混乱起来,至少在政策法律衔接、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突出。
基于此,2022年1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实施《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衔接意见”》),对知识产权鉴定的信息共享、鉴定人员培训、鉴定机构管理、行业自律建设等内容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具体而言,知识产权鉴定机构需要经过遴选、纳入名录库后推荐使用,相应地鉴定从业人员也需要入库登记。
为了规范管理,2023年9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形成了《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
目前,相关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入库登记、鉴定人入库登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行业协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负责,相关入库机构及鉴定人名录可前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网站查询。
入库审查的标准依据则是《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和《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鉴定专业委员会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名录库管理办法(暂行)》。
在专业要求方面,机构入库的条件是,有3名以上通过鉴定专委会技能培训的专业人员。
鉴定人入库的条件是,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或者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可以说,知识产权鉴定实质上已进入行业自律,市场化的时代。
(篇幅有限,后续详见下期)
首发:微信公众号“夏颖钰刑事圈”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
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
曾在某直辖市公安分局工作十年,从事刑事侦查工作,任职期间主办或协办一百余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次荣获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等荣誉,转岗后专注刑事业务,具备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另撰写近百篇刑事实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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