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建工|工程验收合格后,法院对质量司法鉴定申请必要性的审查观点

免费 侯林 时长/课时:8分钟/0.18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1,705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一 问题的提出

在前一篇文章中,笔者简要分析了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结论对工程验收合格结论的影响,其中所引案例皆是法院准许了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但笔者在案例检索过程中注意到,法院对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并非一律都准许,不少案件中,法院对鉴定申请也持有相当谨慎的处理态度,会充分审查其必要性,这引起了笔者的好奇。

那么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被法院视为具有必要性,进而准许其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呢?本文将围绕这一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二 法院对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必要性的审查观点

笔者将列举若干案例, 归纳总结法院对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必要性的审查观点。

在(2020)最高法民申3438号案件中,最高法院从两方面否定了发包人的鉴定申请,其一是发包人举证的单方委托鉴定意见等证据形成时间是在质保期届满后,这些证据不足以推翻验收合格结论;其二是发包人举证也不能证明承包人存在未按图施工的违约行为且未有需要通过鉴定确认的质量问题。故最高法院认为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申请没有必要性,维持原一、二审不准许鉴定申请的裁判观点。

在(2018)最高法民终915号案件中,最高法院从三方面否定了发包人的鉴定申请,其一是发包人出示的照片证据与案涉工程之间缺乏关联性,无法证明是案涉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其二是案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接受工程时未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即便在保修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也应由承包人先行履行保修义务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其三是发包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工程竣工验收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并与承包人沟通、追索。故最高法院认为发包人未提交初步证据证明案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也就不具备必要性,维持原一审不准许鉴定申请的裁判观点。

在(2021)陕民终397号案件中,陕西高院从三方面否定了发包人的鉴定申请,其一是案涉工程虽未完工,但已经过分部分项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情况说明》表明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其二是发包人在案涉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改造、装修和使用,再提出质量问题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其三是发包人在质保期满后才提出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产生原因无法区分是承包人施工所致,还是发包人使用所致。故法院认为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申请缺乏依据,也就不具备必要性,维持原一审不准许鉴定申请的裁判观点。

在(2023)新民申1551号案件中, 新疆高院从三方面否定了发包人的鉴定申请,其一是发包人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承包人存在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施工的违约行为;其二是发包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向承包人主张过案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维修的事实;其三是发包人未能举证证明案涉工程存在必须通过鉴定予以确认的质量问题。故新疆高院认为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申请没有必要性,维持原一审不准许鉴定申请的裁判观点。

在(2020)津民终1211号案件中,天津高院从三方面否定了发包人的鉴定申请,其一是发包人未举证证明案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其二是发包人未举证承包人在施工中存在不当行为;其三是发包人对案涉工程进行改造,已经无法确认发包人主张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与施工过错之间的因果关系。故天津高院认为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申请没有必要性,维持原一审不准许鉴定申请的裁判观点。

从上述案例可知,发包人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后,法院会从以下单个或多个角度进行审查,并据此审查鉴定是否具有必要性

第一,验收合格是发包人自行组织其他施工参与方在阶段验收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后形成的结论,该结论表明发包人对承包人已施工工程的质量表示认可或无异议,此时发包人再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有违诚信原则。

第二,验收合格结论对发包人具有相当大的约束力,发包人如欲通过工程质量鉴定方式推翻验收合格结论,必须举证足以推翻验收合格结论的证据。例如,验收过程存在弄虚作假骗取验收合格结论的违法行为。

第三,发包人出示的证据至少需要满足如下一项或多项证明标准:(1)证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施工的违约行为;(2)证明因承包人施工违约行为产生的质量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有过交涉、要求承包人承担维修责任。(3)证明承包人施工违约行为产生的质量问题属于必须通过鉴定予以确认的质量问题。

遗憾的是,笔者检索的案例中,法院未就哪些属于必须通过鉴定予以确认的质量问题展开论述。对此,笔者认为,这些质量问题可以包括:(1)发、承包人对产生原因有巨大分歧且都初步举证的质量问题,例如,承包人初步举证证明是施工图有误,应当由设计单位承担责任,而发包人初步举证是承包人未按施工图标准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此时就需通过鉴定厘清原因。(2)多个承包人在同一部位交叉施工,无法区分是哪个承包人施工原因产生质量问题,发包人起诉多个承包人承担质量责任。例如,倒置式屋面出现漏水质量问题,防水工程承包人主张是保温工程承包人原因造成漏水,而保温工程承包人则主张是防水施工不当造成漏水,此时也需通过鉴定厘清原因。

第四,发包人接受工程后,自行对工程进行了改造、使用,导致法院无法确认发包人主张的质量问题产生之原因与承包人是否有关

鉴于法院对发包人的鉴定申请审查角度较多、审查标准也较高,发包人要使其鉴定具备必要性,不仅需要拿出足够充分的证据,还需要减少影响鉴定必要性审查的自身原因。

三 小结

综上,笔者认为,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发包人在诉讼过程中虽有权利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但不宜在未做充分准备的前提下申请鉴定。而本文列举的法院对发包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必要性的审查观点,就可以作为发包人准备过程中查漏补缺之参考。

首发:微信公众号“天津侯律师”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侯林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侯林
  • 文章40
  • 读者16w
  • 关注6
  • 点赞90

  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主要业务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的民商事诉讼与非诉业务

  候林律师从2016年执业至今,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办理了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商务等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逾百件,诉讼案件涉及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候林律师以尽责、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获得了客户的充分信任。

  候林律师凭借“大数据检索、案件流程化、庭审可视化、模拟庭审提纲”等诉讼技巧的有效应用,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并能依托“诉讼策略分析报告、案例检索报告、大数据分析报告、结案报告”等诉讼工具的直接展现,让客户以直观的方式体验到具现化的法律服务,让客户参与、了解到案件的整体办理过程。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赞

(1) 更多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建工|工程验收合格后,法院对质量司法鉴定申请必要性的审查观点

消费:27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8课时/8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建工|工程验收合格后,法院对质量司法鉴定申请必要性的审查观点

消费:27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8课时/8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