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民商|刍议涉财产权保护执行异议之诉(法释〔2025〕10号)

免费 王文 时长/课时:5分钟/0.1课时 3周前
已学:403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以下为对涉财产权保护执行异议之诉(法释[2025]10号,下称《解释》)的解读,结合典型案例与实务要点,按逻辑框架分析如下:

一、立法背景与核心导向

《解释》旨在回应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的程序衔接与实体权利冲突难题,贯彻“审执协同、前端化解”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通过类型化规则统一裁判尺度,重点解决三类问题:1、程序衔接不畅:管辖争议、多重查封冲突;2、实体权益衡平:生存权(商品房消费者)VS经营债权(抵押权人/工程款优先权);3、虚假诉讼治理:打击逃废债务行为,维护司法公信。

二、程序规则创新:减少诉累与实质解纷

一)管辖与主体列明规则(《解释》第1-2条)

管辖确定:明确向实际控制争议财产的执行法院起诉,涵盖指定执行、委托执行等复杂情形;多重查封处理:要求将首封债权人及优先权人列为被告,其他轮候查封主体列为第三人,实现“一案解多纷”,避免矛盾裁判。

1753695873078.png

二)关联诉求合并审理(《解释》第4-5条)

允许在执行异议之诉中一并处理:1、确权请求(第4条);2、给付请求(交付房屋/返还价款/办理过户登记)(第5条);典型应用:商品房消费者可同时诉请停止执行并办理过户(第11条),被征收人可主张安置房确权(第18条)。

三、实体权益保护:生存权优先与风险防控

一)商品房消费者特殊保护(《解释》第11-13、19条)

1753695896406.png

二)特殊优先权排除执行规则

1、被征收人安置权(第18条)。条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早于抵押登记/查封,且安置房位置特定;法理:征收补偿属生存保障,优先于抵押权(案例4)。

2、工程款优先权(第17条)。承包人与发包人以房抵债协议合法有效时,可排除抵押权执行(案例5);要件:抵债价格合理,无损害其他债权人情形(《民法典》第807条)。

四、虚假诉讼防治:民刑衔接与诚信惩戒

一)审查要点与法律责任(《解释》第21条)

1、虚假诉讼认定:伪造证据、循环转账、虚构租赁关系(如倒签租约降低租金);未实际占有房屋却主张以房抵债(案例6)。

2、法律后果:驳回诉请+罚款/拘留;移送刑事侦查(涉嫌拒执罪共犯或虚假诉讼罪);赔偿申请执行人损失(第21条第3款)。

二)租赁权排除执行的限制(第20条)真实合法租赁可主张“带租拍卖”;申请执行人有权对带租执行方案提起异议之诉,法院重点审查租赁合同真实性

五、律师实务建议

1、消费者权益案件:收集家庭居住需求证据(如学区证明、工作地距离);优先选择预告登记监管账户付款以强化保护。

2、案外人异议之诉:合并提出确权/过户请求,减少程序空转;警惕被执行人串通风险,核查支付流水、占有事实等细节。

3、金融机构/抵押权人:抵押前调查不动产权利负担(如征收协议、以房抵债协议);对低价租赁、突然抵债保持警觉,申请法院实地调查。

前述2、3的主体,可采取:1.尽职调查:抵押前排查征收协议、以房抵债协议、预告登记;对开发商财产实地勘查(防虚假租赁);2.反制措施:对带租拍卖方案立即提异议之诉(第20条第3款);发现循环转账等线索申请法院调取流水等措施。

附:新旧规则对比摘要

1753695917103.png

本文解读依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不破买卖)、第807条(工程款优先权),《民事诉讼法》第13条(诚信原则),以及最高法民一庭、执行局答记者问(2025年7月23日)以及《涉财产权保护执行异议之诉典型案例》综合提炼。以上内容系根据生效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所作的实务分析,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需结合具体证据材料进一步论证。

首发:微信公众号“民法商律”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王文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王文
  • 文章150
  • 读者39w
  • 关注16
  • 点赞32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资深律师

工作语言:中文、日文、英文(读解)

王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公司治理、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网络信息安全、金融、并购重组、争议解决等。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食品、房地产、钢铁、物流运输、服装、高新电子、金融类企业等。从事过教学、跨国公司法务并执业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处理了众多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曾经并现担任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

社会活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会  员

马鞍市侨界青年委员会      会  员  (2018 - 2020年度)

上海财经大学      法律实务讲师(2018 - 2020年度)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赞

(0) 更多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民商|刍议涉财产权保护执行异议之诉(法释〔2025〕10号)

消费:13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课时/5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民商|刍议涉财产权保护执行异议之诉(法释〔2025〕10号)

消费:13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课时/5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