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刑事|故意伤害罪中的辩护思路(七)之伤情鉴定的细节之辩

免费 洪树涌 时长/课时:5分钟/0.12课时 2周前
已学:995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在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中,众多量刑情节的辩护中,伤情鉴定的辩护是其中的一个辩护思路,也是与案件本身有直接关系的一个辩护思路。在此之前的系列文章中也有针对鉴定意见进行简要分析,本篇文章以腹部伤害重伤二级标准为例,以点及面探讨该方面的辩护思路。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7.2b的规定,“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为重伤二级。可以看到这里有三个要素,分别是“胃、肠、胆囊或者胆道”人体器官组织+“全层破裂”医学诊断伤势程度+“须手术治疗”医学救治手段=重伤二级。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构成重伤二级这个伤情标准。

这三个要素在辩护空间上,腹部受到伤害的“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器官组织很好辨别,除诱发导致的伤势以及后续感染导致的伤势以外,基本都能明确诊断出是否为故意伤害行为直接导致的伤势,辩护空间可能相对有限。

在“全层破裂”方面,腹壁相对于肠壁的确认会相对容易辨别,尤其是小肠贯穿,贯穿的另一面有时很难直观诊断,因此在诊断伤势程度方面相对组织器官方面会有一定的辩护空间。

而在医学救治手段方面,相对于上面两个要素,其空间会相对大很多,一方面是在治疗方法和手段上面有时会出现选择性,另一方面是在损伤与治疗方面的协调性,还有一个是家属在治疗方面的选择。

再细化以“肠穿孔”的故意伤害罪为例,“肠穿孔”的案例多发于刀具捅刺腹部导致的故意伤害案件,极个别是以钝器或故意伤害中偶发性内部撕裂导致。

结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7.2b的规定,“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为重伤二级这个相关规定,诊断为“肠穿孔”(医学诊断伤势程度),如果再加上(回肠修补术)“须手术”治疗的情形,那么通过鉴定可以认定为重伤二级,也就意味着本案的基准刑在三年以上。

因此,“须手术治疗”很关键在整个鉴定依据中就很关键,根据笔者通过相关判例查询,腹部内的器官组织损伤+穿孔修补术一般都会认定为重伤二级。反过来看,似乎穿孔修补术成为了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的必须治疗手段。

是否“必须”,要综合医学救治的方式和过程的就医过程形成的证据材料来看,比如入院诊断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术前知情同意书等材料。

尤其是术前知情同意书中记录是否告知其他可供替代的治疗方法或保守保守治疗的信息,或者其他证据材料中显示在穿孔修补术和其他保守治疗方式中,违背正常合理治疗愿景,选择高成本高要求的治疗手段等材料,都可以印证该手术方案“须手术”的必要性。都是为争取罪轻型辩护的其中一个思路。

最后,引用其中一起类似案件中对鉴定依据的质证思路来结束本篇文章:“根据**市**区中心医院出具的《术前小结》显示,“2.患者及家属要求手术”表明该手术治疗是家属及患者主动选择,并非医生要求,也就是该手术的非必要性。以及根据《手术知情同意书》显示,“而且,医生除告知我上述治疗方法外,还告知我其他可供替代的治疗方法:保守治疗。”可以相互印证根据被害人的伤势情况经过医生介入治疗,并非只有必须手术这唯一的救治方式,而且根据证据材料显示,医生更倾向于非手术的保守治疗的方式,另外根据手术过程以及手术风险评估表显示,不管在手术等级还是手术时间方面均表明是小手术,这也更加证实了在救治方面非“须手术”的必要性。因此,可以证实该案件属于应家属或患者要求的过度医疗救治行为,并不符合“须手术”治疗的情形,即不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7.2b的规定,不应鉴定为重伤二级。”

作者:

洪树涌,广信君达高级合伙人、管委会联席主任、刑事诉讼专业部部长、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负责人

方伟哲,广信君达执业律师、刑事诉讼专业部副秘书长、广东泓法刑辩战队成员

首发:微信公众号“广东泓法刑辩战队”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洪树涌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洪树涌
  • 文章165
  • 读者47w
  • 关注22
  • 点赞408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广东泓法刑辩律师团队负责人、广东省第一批刑事辩护律师库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委员会委员、星火律师平台发起人、中律天下刑事辩护讲师团负责人、广州市普法志愿者协会副监事长、广州市司法局百名公益专家律师、广州法治童行志愿队公益律师、广东狮子会华森服务队理事、华森服务队法律援助委员会主席

  专注于:刑事辩护(尤其是重大毒品案件辩护和疑难经济犯罪辩护),集团公司刑事合规法律顾问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赞

(0) 更多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刑事|故意伤害罪中的辩护思路(七)之伤情鉴定的细节之辩

消费:17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2课时/5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刑事|故意伤害罪中的辩护思路(七)之伤情鉴定的细节之辩

消费:17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2课时/5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