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云南国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润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相关人员涉嫌诈骗案的公告》,揭开了“套路运”案件的冰山一角。近几年,笔者时不时也会接到类似案件受害货车司机或其家属的咨询。本文对“套路运”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对如何防范相关风险以及如何更好地维权提出建议,以期帮助更多求职的货车司机避免上当受骗,并对已经受害的货车司机更好地维权有所帮助。
一、昆明“套路运”诈骗案相关情况
2025年初,昆明警方捣毁一个盘踞西南地区的“套路运”犯罪团伙,揭开了一条长期潜伏在物流招聘领域的黑色产业链。警方通报显示,该团伙自2022年1月起,通过注册云南国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润物流有限公司等空壳企业,以“高薪招聘司机”为幌子编织诈骗网络,至2024年5月案发时,已诱骗200余名货车司机陷入债务陷阱,涉案金额高达3700余万元。
犯罪团伙的运作模式呈现“公司集群化、流程标准化”特征:先利用虚假工商信息注册物流公司,再通过招聘平台散布“月入过万、货源稳定”的诱饵,以“零首付购车入职”为核心手段,将司机绑定至高价贷款购车合同中。司机提车后,所谓的“稳定货源”迅速消失,每月需偿还的贷款却高达车辆实际价值的1.5倍。此类犯罪已形成“虚假招聘-贷款捆绑-合同欺诈-债务催收”的完整闭环,受害者普遍面临“退车无门、还款无路”的绝境。
该案的侦破引发物流行业震动。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云南省货车司机投诉量同比激增42%,其中85%涉及“高薪招聘陷阱”。案件告破后,昆明警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已排查注销异常物流企业137家,约谈招聘平台21家。一位参与侦办的民警坦言:“这些空壳公司披着合法外衣,用‘物流园实景+正规合同’包装骗局,连多年驾龄的老司机都难辨真伪。”目前,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2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追回的1200余万元赃款正陆续返还受害者。
犯罪团伙深谙“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策略,2022年至2024年间,通过代办公司在昆明官渡区、呈贡区集中注册物流企业。这些公司均无实际办公场地,却刻意选择物流园区周边写字楼租赁工位,悬挂“AAA级物流企业”虚假牌匾,并伪造与京东、顺丰等企业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增强可信度,团伙还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仓库作业视频,实则为通过网络途径盗用的其他物流公司宣传素材。
工商注册环节暴露出监管漏洞:通过提供虚假地址证明、冒用他人身份担任“法定代表人”,仅需3天即可完成公司注册。昆明某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透露,“这些公司年报长期异常,却能通过‘地址托管’服务逃避核查,直到案发前仍有3家处于‘存续’状态。”更隐蔽的是,团伙会定期更换公司银行账户,将赃款通过多层转账洗白,增加追查难度。
“想入职?必须先有车!”这是团伙对无车司机的硬性要求。他们以“公司车辆不足”为由,推荐与外地金融机构合作的“定制贷款方案”:司机仅需支付5000元“诚意金”即可提车,剩余款项由公司“垫付”。昆明司机王师傅的遭遇极具代表性:他被诱导购买市场价8万元的新能源货车,合同却显示购车款11.2万元(虚高40%),贷款金额13万元(含“金融服务费”“车辆装潢费”等隐性收费)。
贷款机构在此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这些多为注册在省外的小贷公司,通过“远程面签”规避地域监管,放款后直接将资金打入团伙控制的车商账户。司机每月需偿还4200元贷款,而实际月均收入仅2800元,“跑的越多亏得越多,不跑就逾期上征信。”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货车司机车贷投诉中,37%涉及此类“套路贷”,部分司机因无力偿还被迫将车辆抵押给高利贷公司,形成“债务雪球”。
犯罪团伙精心设计“买车+租赁+挂靠”三合一合同,单份合同长达20页,关键条款用小号字体隐藏在无关条款中。“乙方(司机)自愿以贷款方式购买车辆,并同意将车辆出租给甲方(公司)经营,租金收入优先偿还贷款”——这一条款实质将司机变为“自费购车的打工者”,公司既无用工责任,又能坐收租金差价。
更苛刻的是违约条款:“任何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车辆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昆明司机李师傅提车3天后发现被骗,欲退车时被告知需支付3.6万元违约金,远超其缴纳的8800元“首付款”。多数司机签约时处于信息劣势:招聘人员以“赶时间签完去看车”为由催促,用手机代填关键信息,甚至隐瞒合同中“车辆所有权归公司”的核心条款。四川首例“套路运”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此类合同“名为合作实为欺诈,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45岁的昆明司机张强(化名)至今保留着2023年3月与云南某供应链公司签订的合同。当时招聘经理拍着胸脯承诺“月保底收入2.5万,公司包油费过路费”,让他动了心。在“零首付购车入职”的诱惑下,张强贷款12.8万元买下一辆二手货车,月供4300元。提车首月,他仅接到3单运输业务,收入1800元,连贷款的一半都不够。
当张强找到公司理论时,对方拿出合同指着加粗条款:“收入以实际派单为准,公司不承担保底责任。”他这才发现,所谓“包油费”仅指长途干线运输,而实际派单多为50公里内的短途,油费需自理。退车要求更是遭到拒绝,“合同写了,违约要付剩余贷款总额30%的违约金”。从最初的期待到愤怒,再到后来的绝望,张强在三个月内瘦了15斤,最终因连续逾期被贷款公司起诉,车辆被强制拖走,还背上5万余元债务。“现在看到‘高薪招聘’四个字就发抖。”他苦涩地说。
三地案例均呈现“虚假承诺-合同捆绑-损失锁定”的核心逻辑,但存在明显地域变异:昆明依托物流枢纽地位侧重“重资产”的车辆贷款诈骗,成都瞄准新能源政策红利设计补贴陷阱,扬州则利用港口资源虚构特种运输业务。值得注意的是,成都案例中出现“租车押金+车辆维修费”双重收割,司机退车时被以“轮胎磨损”“内饰污渍”为由扣除90%押金,而扬州的“加盟诈骗”已突破传统运输范畴,向传销式发展下线演变。
昆明“套路运”案件符合诈骗罪核心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需满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三个要素。本案中,犯罪团伙虚构“高薪日结”“稳定货源”等事实,通过空壳公司伪造运营假象,诱骗司机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其本质是以“招聘”为名行“占有财物”之实。2023年成都中院在四川首例“套路运”判决中明确指出,团伙通过“虚高车价+捆绑贷款”使司机陷入债务陷阱,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司机押金及贷款资金”的直接故意,符合诈骗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与“套路贷”相比,两者虽均通过合同欺诈获利,但存在显著差异:“套路贷”以非法占有本金为目的,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还款压力;“套路运”则更隐蔽——表面形成“购车-运输-还款”的商业闭环,实则通过断绝货源、设置违约条款等方式,迫使司机放弃车辆并承担巨额违约金。昆明案件中,92%的司机因“无法完成月运输量”违约,平均支付违约金达车辆价值的60%,这一模式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占有目的”的新型诈骗。
2024年5月,昆明市公安局成立“5·12”专案组,历经3个月侦查,在云南、四川、贵州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其中主犯李某(云南国亚供应链实际控制人)、张某(负责贷款对接)等5人已被批准逮捕。警方通报显示,该案涉案资金流水达3700万元,冻结涉案账户46个,查封虚假注册公司名下车辆87台,价值约950万元。截至2025年8月,专案组已完成首批120名受害司机的信息核对,累计退还赃款1200万元,单名司机最高获退18.7万元。
案件侦办曾面临三大难点:一是团伙采用“一层公司一层壳”架构,实际控制人与工商登记法人完全分离;二是资金通过7层以上个人账户流转,部分赃款被用于购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三是跨区域取证难度大,涉案的贷款公司、车商分布在6个省份。借鉴四川“套路运”案件的侦办经验,昆明警方创新运用“资金穿透式溯源”技术,成功锁定团伙核心成员的境外资金池,为后续全额退赃奠定基础。目前,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正围绕“单位犯罪认定”“从犯量刑标准”等焦点问题补充侦查。
昆明警方在2025年8月6日公告中明确,本案受害者需在2025年9月6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案材料(详细事发经过)、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流水、聊天记录等复印件),前往昆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西山区未名城A6地块南市警务营区)办理报案登记,咨询电话0871-63866954。报案时建议采用“时间轴+证据对应”的方式陈述,例如“2023年3月5日签署购车合同(附合同编号),当日通过微信转账5000元诚意金(附截图),3月10日提车后未接到承诺货源”。
受害者如需申请法律援助或降低维权成本,可考虑以下途径或方式:(1)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工作日9:00-17:00),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可申请免费律师代理;(2)登录“云南法律服务网”在线提交证据材料,获得文书代写等维权指导;(3)集体委托律师可降低成本。实践表明,超过20人以上的集体报案能显著加快警方立案进度,成都“蜀道物流案”正是通过47名司机联合提交证据,推动案件在3个月内完成退赃程序。
面对“日结800元”“零门槛入职”的诱惑,货车司机需牢记“三不原则”筑牢防线:
(1)不轻信脱离市场规律的高薪承诺——当前货运行业日均收入普遍在300-500元区间,凡宣称“日薪超700元”的招聘,需要求对方提供近三个月真实司机收入流水,且务必现场核实办公场地与车辆停放情况。如招聘方拒绝展示实际运营数据,基本可判定为诈骗。
(2)不盲目接受“入职即购车/租车”的捆绑要求,尤其警惕“零首付”“低月供”等贷款方案。建议通过“货车之家”等行业平台查询同款车型市场价,若对方报价超出20%,需立即终止洽谈。成都案例中的司机王某正是因未核实价格,购买了比市场价高4万元的货车,最终月供占收入比达75%。
(3)不签署任何条款模糊的合同文本,签约前必须逐页核对:车辆所有权归属、租金/贷款支付明细、违约责任条款、退车条件等核心内容需明确标注。对“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不可抗力条款”等霸王条款,可当场要求删除或修改,并全程录音留存证据。合同中自愿放弃抗辩权等表述,即使签字也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被法院认定无效。
破解“套路运”需构建“政府-平台-行业”三维防控网。监管层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空壳物流企业识别模型,对“注册后3个月内集中招聘司机”“无实际办公地址却频繁变更法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参考昆明警方经验,将“同一注册地址关联5家以上物流公司”列为高风险特征。金融监管部门需严格审查货车贷款资质,禁止小贷公司与无实际运营的物流公司合作开展“以租代购”业务。
招聘平台需履行主体责任,要求物流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时同步上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近半年纳税证明,对“高薪”“保底收入”等关键词实施AI审核,自动标注“收入预期可能存在偏差”等风险提示。2025年成都专项整治中,某招聘平台因未审核企业资质被处以50万元罚款,成为全国首例平台追责案例。
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作用,及时识别和发布涉嫌诈骗的企业信息,适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同时应鼓励货车司机们建立区域微信群,实时共享诈骗公司信息,形成“一人遇骗、全群预警”的快速响应机制。
首发:微信公众号“云南安锦律师事务所”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云南安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先后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自执业以来,田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合同纠纷和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