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笔者围绕2025年11月9日直播分享的三大板块(一是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二是时效中断及中止的情形;三是如何证明诉讼时效未过。)内容作重点梳理,供各位朋友学习,参考,希望对您的债权保护及未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有一定的帮助。
01 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行使和主张自己权利的人,而不会保护那些怠于行使权利或对自己的权利漠不关心的人。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人长期忽视自己的权利,不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权益,可能会因此丧失法律保护的机会。
法律设定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通过诉讼实现利益的公力救济。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可向义务人主张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若被告以权利人的主张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即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且符合法律规定,则对债权人的主张不予支持,即权利人失去胜诉权。也即债权过了3年,只要满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能否起诉与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支持以及胜诉后判决款能否顺利回款,是三个层面的问题。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法院的判决认可,关键看案件事实、在案证据材料、法律规定;而判决款能否执行到位,关键看被告名下有没有财产、是否愿意主动履行判决款,若被告名下有财产拒绝履行的,原告在生效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被告履行判决。
02 诉讼时效中断及中止情形
在我们办理办理或接待咨询的过程中,经常有朋友会问“诉讼时效能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3年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向我偿还我款项,是否会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3年诉讼时效是否存在法定事由,需要继续起算或重新起算?”等一系列问题。
在前述内容里头已向各位朋友说明了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以及立法内涵。对于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原则上普通时效期间(如3年)自权利人本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具体侵害人等之日起起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开始计算。
以民间借贷为例:张某于2024年4月30日向李某出借20万款项,双方约定还款期限2026年5月31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
问题1.本案中张某向李某主张权利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从上述案例,我们可获取的信息:债权到期2026年5月31日,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张某主张权利的保护期自2026年6月1日起-2029年5月31日止,也即张某最迟应在2029年5月31日向李某主张权利。
问题2.若李某在2027年3月10日向张某还款6万,同时对剩余借款及利息作出还款承诺书,3年诉讼时效是否变更,张某主张权利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案件客观事实,李某在2027年3月10日还了部分款项并向张某重新作出还款计划。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张某的债权存在时效中断,其主张权利的保护期从2027年3月11日开始重新起算3年,即2027年3月11日-2030年3月10日止,张某最迟应在2030年3月10日向李某主张权利。
通过上述张某的案例,我们了解到3年的诉讼时效是存在中断的情形,一旦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时效中断: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证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过履行请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哪些情形,诉讼时效中止?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03 如何证明诉讼时效未过
作为权利人,如何证明自己的主张未过权利保护期,可以从案件在诉讼时效期间,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以此证明自己的主张仍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就我们处理的案件,常见的证明时效未经过的证据材料如下:
一是在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通过书面函件、微信、电话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赔付请求,且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对我方的请求作出正面反馈;
二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向权利人还款部分、提供担保、就相应款项作出还款计划和承诺;
三是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向权利人还款或作出放弃时效利益并作出还款承诺。
【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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