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听到“迷幻蘑菇”“赛洛西宾”,第一反应就是——走私毒品,完了。
但这个案子,法院直接判了无罪。
被告人刘某,长期抑郁症。他在网上看到国外用“迷幻蘑菇”实验治疗抑郁症的研究,于是从泰国购买了迷幻蘑菇粉末,通过国际快递寄回国内。方式很隐蔽:用非实名电话、境外社交软件、虚拟货币支付,还把蘑菇伪装成“雀巢咖啡”。
结果当然被查了。鉴定也很清楚:里面含有赛洛新、赛洛西宾,这两样,确实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成分。
那问题来了——是不是就等于走私毒品?法院的判断逻辑非常关键。
第一,迷幻蘑菇是不是当然等同于毒品?
答案是:不一定。
麻精药品有一个核心特征——双重属性。如果是为了成瘾、滥用,那是毒品;如果是为了治疗疾病,就要当作“药品”来审查。
第二,看行为目的,而不是只看成分。
法院查得很细:
刘某有没有吸毒史?——没有;
有没有贩卖、扩散?——没有;
是不是为了赚钱?——不是;
目的只有一个:缓解抑郁症。
第三,有没有刑法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
没有扩散、没有交易链条、没有公共风险。也就是说,法益没有受到侵害。
所以最终结论很清楚:这是涉麻精药品行为,但不构成走私毒品犯罪。
这个案子想告诉大家一句话:刑事案件,不能只看“是什么”,更要看“为什么”。
当然,我也要提醒一句——无罪不等于鼓励。未经批准,从境外购买这类物质,依然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如果你或者家属,遇到的是“涉毒但并非吸毒、贩毒”的案件,一定要第一时间把目的、用途、行为边界说清楚。
刑法,打击的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而不是把所有问题,一刀切。
来源:微信公众号“陈俊杰律师团队”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海关事务业务部主任
南通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
南通市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
国家三级律师
执业领域:公司/商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争议解决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