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刑事|骗取贷款罪的“重大损失”是指数额多少?认定时间点在哪里?

免费 曾杰 时长/课时:6分钟/0.13课时 3周前
已学:5,326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1.骗取贷款罪“重大损失”的入罪数额标准为50万元

自从201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一条删除了骗取贷款罪“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规定,骗取贷款罪的基础入罪条款,就仅剩下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这一种情形。

因此,厘清“重大损失”到底应当如何认定,成了认定骗取贷款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问题。

首先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是不是只要犯罪嫌疑人的骗取贷款行为,使金融机构有损失就会构成骗取贷款罪?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骗取贷款罪与洗钱罪等罪名不同,是典型的结果犯、数额犯,假如行为人的骗取贷款行为给金融机构造成的损失较小,在司法评价上倾向于将这种行为认定为民事欺诈,交由民事法律调整,这也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因此,不是所有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骗取贷款行为都会涉嫌骗取贷款罪,只有金融机构的损失达到法定的数额即达到“重大损失”的标准,才可能遭受刑罚。

那么,给金融机构造成多少的损失才是骗取贷款罪中的“重大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20年修正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简单来说,骗取贷款使金融机构的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就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

2.把钱还上不一定能完全规避骗取贷款罪的刑事风险

此种认定方式为当事人带来了一种常见的追求无罪的思路,即是否将款项归还后,便不会再面临刑事层面的风险?该思路确实具备一定的可行性,然而鉴于骗取贷款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存在复杂性,并非简单还款就能完全排除刑事风险。

如果当事人归还骗取资金的时间点在“重大损失”认定的时间点之前,那么行为人仅有犯罪行为而无犯罪结果,并不完全符合骗取贷款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因此行为人当然无罪。

反之,如果当事人归还骗取资金的时间点在“重大损失”认定的时间点之后,那么行为人的犯罪在被骗取贷款的金融机构遭受“重大损失”时就已经既遂,行为人后续的退还资金行为仅能作为事后的退赃行为,从而只能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依据,但行为人依然会被认定为构成骗取贷款罪。

3.司法实务中认定“造成损失”的时间节点,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为准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造成损失”的认定时间节点在哪里?

目前司法实务中的案例,大多以公安机关立案时作为认定“造成损失”的时间节点。例如案号为(2018)黑1083刑初44号的贾某俊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犯罪嫌疑人贾某俊采用伪造贾某、白某、周某三人名下个人财产证明等材料的方式,骗取贷款人民币300000元。

公安机关立案后贾某俊已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元。但是,贾某俊的退还资金行为没有影响其骗取贷款罪的认定,仅被HLJ省海林市人民法院认定为从轻情节,最终贾某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又比如案号为(2022)豫1729刑初75号的刘某年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年冒用他人名义,以经营砖厂为由骗取贷款190万元,在约定还款期限2018年2月之后,分别于2018年5月归还本金3.12万元,2021年10月27日、28日,12月28日三次偿还本金50万元。

但HN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在判决认定数额上,以供2021年10月22日公安机关立案为分割节点,仅将2018年5月归还金额从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年的涉案金额中扣除,认定最终涉案数额为179.87万元。并在裁判说理中明确指出,刘某年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仅可酌情从轻处罚。

4.小结

在骗取贷款罪的辩护中,辩护律师首先应当围绕“50万元”这一入罪数额标准作为落脚点,仔细核查当事人还款的时间节点是否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前,使得金融机构在立案时并未实际遭受“重大损失”,从而争取不被立案或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不起诉的结果。

即使当事人是在立案之后还款,辩护律师也应积极主张该退赃行为对降低金融机构损失、弥补社会危害性的积极作用,以此作为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理由。

作者:

曾杰,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陈俊泓,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中心研究员

首发:微信公众号“金牙大状”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曾杰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曾杰
  • 文章191
  • 读者78w
  • 关注41
  • 点赞585

  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广强律所副主任

  专注于非法集资、金融犯罪辩护,今日头条财经领域年度最具影响力创作者,网贷之家年度优秀专栏作者、清华五道口金融研究院未央网年度优秀作者,其带领曾杰非法集资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团队办理了多起P2P融资中介、私募基金、传销、非法经营类非法集资案件,力求以专业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赞

(0) 更多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刑事|骗取贷款罪的“重大损失”是指数额多少?认定时间点在哪里?

消费:20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3课时/6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刑事|骗取贷款罪的“重大损失”是指数额多少?认定时间点在哪里?

消费:20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3课时/6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