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犯罪嫌疑人的仓库内扣押到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对于该侵权商品的金额应该怎样认定呢?按照法律规定,先以已销售商品的销售平均价来认定,如果没有,就以产品的标价来认定,再没有的,以市场中间价来认定。那么,推到最后一步来说,如果是以市场中间价来认定,以哪个市场中间价来认定?办案人员通常会让被害企业针对被扣押的商品作鉴定,鉴定商品的真伪,同时也会让他们针对扣押的商品出示一份价格说明,说明被害人销售的同款商品的价格是多少。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办案人员能不能直接以被害企业出示的这个价格说明,直接认定为正品的价格,来认定被扣押商品的金额吗?这就涉及到如何理解我们之前所说的“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不能将被害企业提供的正品价格等同于“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为什么呢?主要理由如下:一方面,被侵权单位作为利害关系方,它出具的价格证明如无相关证据佐证,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依据缺乏客观性。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产品销售存在多个环节,究竟是以出厂的价格,还是以批发的价格,还是以零售的价格,作为市场中间价格计算,结果肯定存在一定差异,所以,我们还需根据被告人所处的具体环节去确定市场的中间价格。
以被害企业出具的价格证明来认定为“市场中间价”,这个是既不客观,也不合理的。目前来说,主要是通过委托中介机构来出具价格鉴定意见书,通常是地区的价格认定中心。当然,鉴定意见并不当然都具有客观性、合理性,有些鉴定机构不负责任的,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不能体现公平。特别是当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价格与被侵权单位提供的价格完全一致时,这就极其容易引发被告人、辩护人对鉴定意见的质疑。
所以,鉴定意见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可以去调查能够证明被害企业实际销售情况的证据,例如销售合同、销售单据、产品市场定价等,用以证实被侵权单位提供价格的真实性。另外,也可以从程序入手,对鉴定的程序、依据等情况进行审查,只有才能够准确地认定侵权商品的数额。
首发:微信公众号“知产刑案何国铭”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